江财综〔2019〕26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2019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财税[2019]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