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24〕4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局 关于明确湿地恢复费征收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财政局李慧萍 0750-350169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黄楚恒0750-35050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发
江财综〔2024〕49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局 关于明确湿地恢复费征收事项的通知》(粤财规〔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门市财政局李慧萍 0750-350169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黄楚恒0750-35050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