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24〕75号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市大沙林场,市狮山林场: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函》(江自然资函〔2024〕886号),现对江财农〔2024〕19号文的2024年部分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调整下达。本次调整下达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公益林补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调整下达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