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24〕58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07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二、此次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