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金〔2024〕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局)、金融办(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金〔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疑问,请径向市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金〔2024〕1号)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金融工作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024年3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