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金〔2023〕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各县(市、区)监管组: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或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反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财金〔2023〕35号)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
2023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