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金〔2023〕20号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3〕33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2023年“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请发挥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配套投入,推动财政金融形成合力,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有效途径,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创新模式,拓宽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引导金融资源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四、本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为“Z155110010001”,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请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直达资金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下达表
2.江门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