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23〕11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们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287,690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补助项目。项目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并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