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3〕41号
鹤山市财政局:
为加力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62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具体额度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农房建设试点县开展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工作。该项支出列“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资金下达后请尽快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推动相关项目于年底前见到实效。
二、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确定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于明年年底前如期实现。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9地方对应安排的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
附件:1.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安排表
2.2023年省级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和农房建设试点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