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3〕39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3〕51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现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具体额度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该项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发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于资金来源既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四、各地应对农村脱贫户实施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发现住房工作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解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危 房改造范围,确保脱贫户的住房安全应保尽保。各县(市、区)应细化落实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要科学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各类适宜农房技术方法和住房保障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有条件的地区,鼓励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
附件:1.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财政厅。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