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3〕36号
江海区、台山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3〕42号)和《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江发改投资〔2023〕194号),现将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的工作(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预算资金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