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23〕35号
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现对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进行调整。有关调整如下:
一、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4交通运输支出”科目。
二、我局《关于调整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的通知》(江财综〔2023〕21号)“2022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表”调整为“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