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3〕59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江门市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60号),现清算下达江门市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详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中,转移支付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各地要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中职教育免学费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9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A0110中职教育免学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市县要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市县各校错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造成资助资金欠缺,由市县各校自行负责。
四、请各市县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节流、挪用、虚列或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各地各部门各学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下达汇总表
2.2023年市属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安排明细表
3.2023年市属中职免学费补助安排明细表
4.2023年中职教育国家奖学金安排表
5.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