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3〕22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财政局,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并明确相关资金来源的通知》(粤财建〔2023〕4号),按照市政府对《关于报送2023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江城管〔2023〕22号)批复精神,现调整以《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并明确相关资金来源的通知》(江财建〔2023〕10号)下达的生活垃圾分类-江门项目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科目见附件1),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度“2110304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支出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二、此项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请切实管好用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并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三、本次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生活垃圾分类-江门)预算调整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