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2〕152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化馆、市博物馆,江海区、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48号),现提前下达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省级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安排表
2.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