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建〔2022〕77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80号),现提前下达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6,716.54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你们2023年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社区设施补短板及历史文化保护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其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管理的资金要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任务清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另行下发)。请加强资金监管,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