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22〕83号
市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70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1,527万元,此项资金列2023年度“1100253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度“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本项资金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算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统筹安排好此项补助资金,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方案,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奖励门槛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22〕35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综〔2022〕9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科学分解省下达的绩效目标,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 2023 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