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22〕121号
开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2〕173号)精神,现将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收入请列2023年度“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9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在年度执行中,将根据财政部正式下达的资金文件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三、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中央直达资金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按照财建〔2015〕778号文件有关要求,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尽快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组织县级农业农村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收到文件后60日内报送江门市财政局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标识:01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请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安排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开平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