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2〕75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江门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92号)及市政府对《关于报送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江教报〔2022〕29号)的批示意见,现调整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奖补资金(欠发达地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改善项目资金)240万元。(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分类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督促用款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此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序时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各县(市、区)要参照我省2022 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附件2)和各地获得的补助资金额度,对本地区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在收到预算下达文件30 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备案后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同时将本地的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下达。
附件:1.调整下达2022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