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2〕40号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交通救灾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39号),现向你局下达2022 年省级交通救灾补助资金400万元。其中,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99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支持做好救灾复产工作,切实管好用好公路灾毁修复资金,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请尽快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50 日内报我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 2022 年省级交通救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7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