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建〔2022〕29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2〕35号)精神,现下达你局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093.15万元。该项资金一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工作。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 老旧小区改造”。
二、该项资金请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根据工程(工作)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四、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