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农〔2022〕37号
新会区、开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粤财农〔2022〕73号)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江门市水利局关于转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江发改投资〔2022〕117号),现将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指标予以下达(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资金支出列2022年度“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请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按照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市水利局加强对相关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四、为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使用效益,请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督局的监督。
附件:1.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安排表
2.2022年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利局,新会区、开平市水利局,市档案馆。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