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22〕7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12号),现下达2022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共3,799万元(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推动本地
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是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健康发展等。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薄弱环节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请各地将资金安排与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做好衔接,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奖补资金的分配情况在进行任务清单备案时一并反映。
三、请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各地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22年3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教育和文化科。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要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1.2022年市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表
2.2022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市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