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社〔2022〕5号
市技师学院,台山市、新会区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300号),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分配意见,现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和省级财政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支出列2022年度“23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在年度执行中,将按照资金分配办法据实清算和调整,多退少补。
二、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省技工院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等支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请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三、请台山市、新会区财政部门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拨付至有关单位。市技师学院及台山市、新会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四、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和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附件:1.2022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学生资助经费)
江门市财政局
2022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