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急
江财预〔2021〕8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按照《广东省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粤财预〔2019〕131 号)等规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预〔2021〕102号),现下达你县(市、区)2021 年均衡性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 2021 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00202)”预算科目。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做好跨年度预算平衡,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强化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支出等保障到位。
附件:2021 年第二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