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建〔2021〕71号
新会区、台山市财政局,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01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1〕65号),现向你们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24,698万元(具体项目及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53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度“214交通运输支出”相关科目,其中:普通国省道建设列“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地方普通公路养护补助列“2140106公路养护”科目,交通运输统计专项列“2140110公路和运输安全”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将此项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2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你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你们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
四、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对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附件:1.2022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普通国省道建设)
3.2022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省对地方公路养护等补助)
4.2022年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保障支出绩效目标表(交通运输专项统计)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新会区、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