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建〔2021〕69号
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1〕61号),现向你单位下达2021年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142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抓紧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实处,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请尽快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2022年2月14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附件:1.2021年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项目分配表
2.2021年省级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综合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