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建〔2021〕67号
台山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1〕64号),现向你局下达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7,813万元(具体项目及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功能分类科目列“2140104公路建设”,政府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此外,请组织本级项目主管部门尽快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于2022年1月24日前报送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1.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项目分配表
2.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绩效目标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