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市对滨江新城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省下达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预算,以及新出台政策的增支等因素,需相应调整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安排
(一)收入调整计划。
年初市人大审议通过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427,423万元,同比增长14.64%,按可比口径增长10%。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与蓬江区、滨江新城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5〕83号)的规定,从2015年起市与滨江新城按3:7比例进行税收分成(含随税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同时,以2014年滨江新城范围的税收地方留成属市本级既得利益部分,及核定原体制递增基数9%部分,合并作为市本级收入基数,由滨江新城上解市本级。因此,需相应调整市本级收支计划。
按照上述财政体制因素调整后,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8,049万元,比年初预算收入计划427,423万元减少19,374万元,同比增长14.31%,按可比口径增长10%。同时,核定滨江新城上解市本级收入基数18,391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数相抵后,市本级总收入减少983万元。
(二)支出调整计划。
1.市与滨江新城财政体制调整支出计划调整。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与蓬江区、滨江新城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5〕83号)的规定,市本级在滨江新城税收分成(30%部分)的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滨江新城。经测算,市本级需新增返还滨江新城专项补助3,497万元(年终后按照滨江新城收入情况据实清算)。此外,由于滨江新城体制调整,市本级财力减少983万元,需调入资金弥补,上述共4,480万元,拟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
2.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基金收入短收缺口的支出调整。
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收支已纳入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反映。由于今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计短收,计提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相应减少4,286万元。为确保有关民生支出安排不落空,需通过盘活存量资金解决,从转列一般预算的8项基金收入结余中统筹4,286万元,保障相关教育和农田水利项目的支出。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计划调整。
根据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情况,2015年市本级需还本付息7,606万元(其中本金6,529万元、利息1,077万元),并已在2015年基金预算中作相应安排。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规定,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属于一般债券还本付息资金7,123万元,其中还本6,529万元,付息594万元,拟从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计划调整。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决定从2014年10月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根据测算,增支需求约2.05亿元。2015年预算已预留安排6,500万元,余下1.4亿元拟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
5.稳增长财政一揽子扶持政策和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相关扶持资金支出计划。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战略部署,2015年需落实稳增长财政一揽子扶持政策和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相关增支2.9亿元,主要包括科技创新和珠西发展战略8,000万元,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5,000万元,加快农业强市、公园城市、旅游强市建设等3,000万元,支持小微双创相关基地建设奖补、融资支持、平台建设和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增支13,000万元。
对于上述新增资金需求拟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安排14,995万元。同时,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拟对有关扶持项目资金,以设立“资金池”方式统一对应安排,根据当年实际需要或事后奖补方式跨年兑付,列入滚动预算安排,确保收支平衡。
6.其他新增支出安排。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为落实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部门开展职能需要,以及贯彻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等需求,需增加支出8,544万元,拟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
综上所述,需调入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46,305万元。统筹存量资金主要是来源于清理财政专户管理的结余资金调入,也是结合省审计对我市2013年财政决算审计意见,对我市留存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落实整改要求。此外,从2015年基金预算调入7,123万元,将原财政专户安排的转列一般公共预算1,666万元,合计共55,094万元解决市本级新增支出需求。
二、调入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资金收支调整计划
(一)调入计划。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上述政府性基金结转结余继续纳入2014年决算编报范围,2015年再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同时,按照有关文件“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拟将2014年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规模超过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按照上述规定,根据2014年决算情况,需调入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共14,190万元。其中,调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8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10,511万元;调入结余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结余3,679万元。
(二)调入基金结余安排的支出计划。
1.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8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支出计划。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8项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结转资金10,511万元,一是结转资金2,203万元继续用于原定项目支出。二是结余资金中按规定可继续专款专用的3,439万元,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的资金需求,继续按资金性质统筹用于教育、文化、水利、残疾人事业等民生支出。三是按规定对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部分4,869元,拟由财政统筹使用。其中:用于解决由于土地出让收入预计短收形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安排项目的支出4,286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3万元。
2.按规定调入的政府性基金结余的支出计划。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8项基金外,其他纳入市本级基金预算管理的12项政府性基金,2014年结余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为6,184万元,剔除弥补当年基金预算短收缺口2,505万元,其余3,679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根据建立跨年预算平衡机制与三年滚动预算的要求,拟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15年市本级债券转贷收支调整计划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15〕222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第二批)转贷支出预算和签订转贷协议的通知》(粤财预〔2015〕449号)精神,经省人大、省政府批准,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共48,1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8,11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我市计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投入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29,458万元,转贷各市(区)使用18,660万元。
(一)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160万元。我市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4,433套,其中政府实际投资任务为2,871套(新开工1,928套、竣工943套),资金需求为18,379万元,已经落实资金16,305万元。根据各市、区上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各市、区政府实际投资任务套数所占比例,在债券转贷资金中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160万元,其中市本级2,000万元,新会区360万元,恩平市800万元。
(二)安排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4,958万元。为落实好珠西战略和交通大会战的决策部署,以及保障公路建设资金需求,拟安排用于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资金44,958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使用27,458万元,转贷各市、区17,500万元(江海区500万元、新会区5,427万元、台山市5,141万元、开平市2,583万元、鹤山市1,000万元和恩平市2,849万元)。
1.安排省市共建项目深茂铁路资本金15,000万元。
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项目属于国家重点项目,总投资308.8亿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5年我省国铁干线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投资计划及各方出资安排的通知》(粤发改交通函〔2015〕2040号)的计划,我市需对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出资212,700万元。其中,2015年需出资32,800万元。目前我市已通过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解决11,986万元,缺口20,814万元,计划在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安排15,000万元,其中市本级3,000万元,新会区2,927万元,台山市3,641万元,开平市2,583万元,恩平市2,849万元。
2.安排交通大会战相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6,483万元。
主要用于交通大会战相关项目的前期费用以及部分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市本级和各市(区)分别负责偿还。
(1)安排礼睦路项目前期费用6,000万元。
(2)安排南山路(江海路—五邑路)项目前期费用4,000万元。
(3)安排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二期项目前期费用2,000万元。
(4)安排连海北路工程建设资金3,000万元。
(5)安排广中江高速公路潮连出入口连接线(潮连大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资金4,983万元。
(6)安排省道S276线恩平朗底至大田路段路面改造工程1,000万元。
(7)安排高新区公共码头疏港公路一期(一行路) 项目前期费用500万元。
(8)安排江门大道新会段项目前期费用2,500万元。
(9)安排台山至开平快速路及龙山支线工程前期费用1,500万元。
(10)安排国道G325线鹤山过境公路新建工程前期费用1,000万元。
(三)安排国道G325线“迎国检”路面改造项目3,475万元。
国道G325线是我市“迎国检”的必检线路,是省的督办项目,项目共136公里,总投资62,900万元。该项目拟与五邑路、甘棠路(江北路-发展大道)、嘉和路等项目采取PPP模式建设。目前已收到省补助2.3亿元,计划用于我市出资。考虑到项目通过PPP方式确定投资人仍需一定时间,为加快项目进度,计划在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安排3,475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省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列入市本级财政“债务转贷收入”科目。相应的支出,属于市本级使用部分,对应列入市本级“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交通运输”、“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科目;属于安排给各市(区)使用部分列入市本级“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四、2015年增加举借政府债务计划
2014年12月,江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议案的决议》,同意200亿元的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等重大基础设施一揽子融资方案,涉及的市本级还本付息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支出,其中浦发银行38亿元的长期贷款业已纳入上述一揽子融资方案中。根据项目进度并节省资金成本考虑,该笔贷款已实现提款20亿元,并纳入我市2014年12月底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中,尚有18亿元未提款。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妥善解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0号)规定,该项目符合在建项目2015年后续贷款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18亿元增加举借的政府债务列入预算调整方案,纳入预算管理。
五、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支调整计划
按照上述预算收支调整安排,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08,049万元,加上滨江新城上解的市级收入基数18,391万元和省下达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8,118万元,以及新增调入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7,123万元、2014年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14,190万元和存量资金46,305万元,增减相抵后净增收入112,133万元。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545,986万元相应调整为658,119万元。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安排相应调整为658,119万元,做到收支平衡。
上述报告情况,根据《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江门市本级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2.江门市本级2015年有关支出项目安排情况表
3.江门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