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征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政策,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继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05年预算,并于2006年3月22日向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了江门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已经编成的决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5年全市财政决算
根据全市各级决算汇总反映,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6,300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395,862万元(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口径计算)的105.16%,超收20,438万元,为代编预算391,322万元(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口径计算)的106.38%,超收24,978万元,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2004年实绩增收68,470万元,增长19.68%。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2004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602,099万元。
2005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42,353万元,为代编预算430,231万元的126.06%,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456,414万元的118.83%,比2004年实绩增支66,575万元,增长13.99%。2005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拨付国债转贷资金和上年结转支出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为586,540万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15,559万元。
二、200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05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4,431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的105.9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2,262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的112.43%。具体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05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4,431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89,148万元(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口径计算)的105.93%,超收5,283万元。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2004年实绩增收15,173万元,增长19.1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75,640万元,为预算70,670万元(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口径计算)的107.0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04年增收14,515万元,增长23.75%。
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828万元,为预算800万元的103.5%,比2004年增收195万元,增长30.81%。
3.罚没收入完成8,181万元,为预算6,431万元127.21%,比2004年增收1,750万元,增长27.21%。
4.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4,980万元,为预算7,590万元的65.61%,比2004年减收1,619万元,下降24.53%。
5.专项收入完成4, 370万元,为预算3,567万元的122.51%,比20O4年增收1,350万元,增长44.70%。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2,239万元,比2004年增长15.53%;排污费收入1,425万元,比2004年增长31.70%。
6.其他收入432万元,比2004年减收1,018万元,下降70.21%。
(二)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05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2,262万元,为预算108,749万元的112.43%,超出预算13,513万元,比2004年增支13,255万元,增长12.16%。2005年增支13,255万元,主要是超收安排和争取上级支持补助的增支,其中超收安排的增支34项目共4,200.05万元,市政府已以《关于市本级2005年财政预算超收资金安排的报告》(江府报〔2005〕120号)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的重点专项支出完成15,126万元(已剔除总预备费1,200万元和专项支出2,882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社保专项支出完成3,15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完成1,650万元;科学支出完成1,440万元;教育专项支出完成1,505万元;支农专项支出完成1,931万元;水利专项支出完成950万元;城市维护费3,700万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支出800万元。
2005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22,262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统计,其中:
基本建设支出763万元,全部属于上级补助增加;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完成1,645万元,全部属上级补助增加;科技三项费用完成1,685万元,为预算的102.12%,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农业支出完成2,500万元,为预算的106.88%,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超收安排消化省扣款偿还“黑字还流”贷款;林业支出完成613万元,为预算的179.24%,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水利和气象支出完成1,806万元,为预算的163.44%,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工交流通等部门事业费完成625万元,为预算的220.85%,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文体广播事业费完成2,651万元,为预算的124.46%,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教育支出完成16,275万元,为预算有106.69%,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科学支出完成2,786万元,为预算的145.41%,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科目调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60万元,为预算的100.18%;其他部门事业费完成9,938万元,为预算的131.70%,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完成1,397万元,为预算的108.97%,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完成8,686万元,为预算的100.9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3,280万元,为预算的100.28%;国防和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完成1,211万元,为预算的144.51%,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追加解决驻军建设投入;行政管理费完成16,078万元,为预算的106.85%,主要是超收安排及上级补助增加;公检法司支出完成24,187万元,为预算的106.77%,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科目调剂;城市维护费完成4,371万元;为预算的110.91%,主要是争取上级补助;政策性补贴支出完成1,883万元,为预算的195.74%,主要是蓬江、江海两区上缴的2005年度市区粮食储备费用全部在2005年度支出中反映;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336万元,为预算的105%,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超收安排解决“行路难”工程资金;车辆税费、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完成20万元,全部是上级补助增加;专项支出完成3,383万元,为预算的100.48%,主要是教育费附加等专款列收列支;其他支出完成10,683万元,为预算的115.48%,主要是超收安排偿还政府债务等支出。
(三)2005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150,107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结转支出以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148,001万元(合结转下年支出)。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为2,106万元,列入2006年预算安排。
三、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
从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预算总体运行平稳,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三库收入实现同步增长。
2005年;全市财税总量为l,267,888万元,同比增长20.23%。全市财政三库收入实现入库959,503万元,比2004年增长66.72%。其中,中央库收入同比增长130.46%;省库收入同比增长15.39%;地方库(市、县、区库)收入同,比增长19.68%。
(二)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连续第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05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一月份起一直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并连续第三年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9.68%,比全省平均增长水平(18.41%)高出1.27个百分点。
(三)税收收入增幅高于非税收入增幅。
拉动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收。全市市(县)库税收收入实现344,434万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416,300万元的82.74%,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1.14%。除房产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增长速度较慢外,其他各项税种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而非税收入增长13.18%,比税收增长低7.96个百分点。
(四)财税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19.68%)比全市GDP增幅(12.7%)高出6.98个百分点,财税收入呈现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从分项目看,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主体税种的收入增长较平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2005年,工业生产的平稳增长、第三产业的较快发展和市场销售的畅旺带来了流转税的较快增长,全市增值税增长22.34%,营业税增长15.96%;工业企业经济效益回升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带来所得税收入的增加,全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37.22%和25.42%。2005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四大主体税种共增收44,182万元,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64.53%。同时,固定资产投资理性增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增收,2005年,这三个税种分别增长23.89%、60.01%和18.94%。
在2005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政策性及债务扣款等影响。我们遇到一些问题,主要:一是出口退税全年超基数地方负担增加,全市办理出口退税299,477万元,超基数118,605万元,超基数地方财政负担8,895万元;二是农业税政策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三是上级债务扣款使各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我们针对存在问题,加大力度,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增收节支,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
全市各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增长目标,认真分解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做到依法征税、应征尽收;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同时,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努力节约各项开支。在坚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的范围和内容执行支出预算。
(二)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全市各级注重发挥财政职能,有效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构建“和谐江门”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1.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05年全市共投入59,054万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0.89%。继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财政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再就业,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2.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力度。
2005年全市安排农业投入50,448万元,增长11.19%。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十项民心工程,努力解决“行路难、读书难、就医难、饮水难、住房难”等问题,切实解决拖欠工程款等问题。
3.确保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
2005年全市卫生投入24,494万元,增长9.86%。认真落实人大议案和建议,积极推进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4.实施科教兴市战略。
2005年投入科学及科技三项费用13,059万元,增长24.44%。继续加大教育投入,2005年投入1O3,104万元,增长10.73%。落实资金2亿多元,建设江门一中新校区、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等项目,并落实经费保障,大力推进文化名市建设。
5.有效做好应急处置突发事件。
2005年,面对西江流域发生超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在各级党政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全市共安排资金2,691万元,为防汛抢险和救灾复产提供财政保障。同时,落实专项资金914,48万元,配合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
(三)运用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
积极发挥财政调节经济的作用,一是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筹集资金,投入滨江大道建设,加快市区河南片排水管网、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和天沙河治理等水利和环保工程建设。二是落实安排科技三项费用、工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专项资金,发挥财政支出的导向作用,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三是安排经费办好中国投资环境论坛、粤台经贸洽谈会、机械博览会、侨乡旅游令等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出口退税各项政策的措施,并按市人大的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检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及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外贸出口企业监管”的要求,重点检查部分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情况,查处骗税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外贸出口健康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各级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目标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1.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市本级建立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使预算编制进一步体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各市、区也开展了部门预算改革试点,开平市、鹤山市、新会区、蓬江区等均已全面实行编制部门预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市本级继续扩大市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大力推动各市、区开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目前,市本级试点部门和单位已达203个。新会区、开平市等已铺开试点。
3.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采购行为,稳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及规模。2005年,全市政府采购额为211,531万元,节约资金21,537万元,节约率为9.24%。
4.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
市本级在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对劳动与社保部门、人防部门等的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将审计结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5.继续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管理的建设。
全市84个镇(街、经济管理区)成立了财政结算中心,运用统一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
财政、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建立“步时在线预算监督系统”,市直部门通过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与人大财经委联网,实现了实时监控。市本级部门预算人大监督试点单位从2004年的2个增加到2005年的8个。同时,依法对会计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管理,改进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方式。广泛宣传会计法规制度,举办《会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推进新会计制度的实施。
(六)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对于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中所反映的存在问题,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江门市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有关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分析,并抓好、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1.市财政预算执行整改方百。
(l)关于“个别项目预算安排不够合理”和“一般预算支出科目使用不当”问题。
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按照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各项预算项目,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范围使用科目,并由预算审核部门统一审定,确保各部门预算支出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2)关于“应缴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和“价格调节基金预算未能完成”问题。
已于2005年4月18日和7月20日将该原应缴未及时入库的2004年末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江门供电分公司代征的未缴财政的城镇公用附加收入1,255万元款全额收缴入国库,并督促江海区按计划完成2004年度的价格调节基金预算上缴任务。
(3)关于“周转金帐务核算管理”问题。
对于财政性周转金债权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布置开展清理和整改,安排专人逐笔核对财政性周转金的债权和债务,及时处理有关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更,或已以物抵偿欠款的账务工作。并采取措施,及时更正回收周转金错冲借款单位的问题。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的整改方面。
(1)市国资委整改情况。
对于资产收益预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收入挂帐问应,一方面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全面的预算制度,把国有资产预算纳入全市总预算的框架,并制定《江门市属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另一方面对澳门别墅等有关物业投权有关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和作出处置,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登记问题也已按审计意见的要求作出相应处理。此外,责成行事资产管理公司对“收入扯帐”问题进行了纠正。
(2)市农业局的整改情况。
对于“挤占项目资金”、“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占用项目支出”、“将属于上下级财政结算的市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列入市农业部门预算”等问题,已调整相关帐目。对于“未将市财政局2004年12月30日通知核销已破产的原下属市江兴果菜保鲜公司‘黑字还流’借款部分余额800万元的事项作会计处理问题”的问题已补计入帐;而对于农干校“部分项目资金以拨代支”问题,也已下文整改、纠正。
(3)市教育局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学校决算与预算差异较大问题”,已要求各学校在2005年编制预算时按科目编到末级,细化预算;对“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教育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严格按照《江门市本级项目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建立了学校专项管理系统数据库,以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对“个别学校设备购置或修缮、装修支出,占用‘公用支出’预算指标”问题,已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列支,并要求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把好审核关,做到各项费用按规定科目列支;对“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管理不够完善”问题,己规范了教育费附加专项的管理;并加大力度全程监控教育费附加专项的管理;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已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对会计科目实行“三统一”,即财务软件的会计科目与财务报表的预算科目实行“三统一”,划清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的核算。
2005年,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各级加强财政管理,大力组织收入,落实增收节支措施,保持财政的平稳健康运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圆满完成了全年的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