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市各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要求,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征税,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政策,促进外经外贸发展;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继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04年预算,并于
一、2004年全市财政决算
根据全市各级决算汇总反映,2004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9,408万元,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的104.33 %,超收12,013万元,为代编预算的105.33%,超收14,653万元,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2003年实绩增收54,085万元,增长18.41%。2004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2003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510,955万元。
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75,778万元,为代编预算369,324万元的128.82 %,为各级人大通过预算汇总数408,096万元的116.58%,比2003年实绩增支63,023万元,增长15.27%。2004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拨付国债转贷资金和结转支出等,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为503,965万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6,990万元。
二、200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04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6,631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的110.20%,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07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的112.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04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6,631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60,463万元的110.20%,超收6,168万元,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2003年实绩增收13,881万元,增长21.2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1、税收收入完成48,498万元,为预算45,498万元的106.59%,按可比口径计算,比2003年增收11,589万元,增长23.40%。
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633万元,为预算600万元的105.50%,比2003年增收253万元,增长66.58%。
3、罚没收入完成6,431万元,为预算4,933万元的130.37%,比2003年增收1,314万元,增长25.68%。
4、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599万元,为预算6,519万元的101.23%,比2003年增收113万元,增长1.74%。
5、专项收入完成3,020万元,为预算2,913万元的103.67%,比2003年增收355万元,增长13.32%。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938万元,比2003年增长12.35%;排污费收入1,082万元,比2003年增长15.11%。
6、其他收入1,450万元,比2003年增收257万元,增长21.54%。
(二)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04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07万元,为预算97,227万元的112.12%,比2003年增支10,246万元,增长10.37%。主要是超收安排和争取上级支持补助的增支,其中超收安排的增支37个项目共3,640万元,市政府已以《关于市本级2004年财政预算超收资金安排的报告》(江府报[2004]177号)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根据《印发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试行方案的通知》(江府[2003]14号),对市区共享税收超过10%部分定比分成,拨付蓬江区、江海区分成款共1,687万元。
2004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减除上级补助款以及上年结转支出因素,加上当年超收安排,即按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口径计算,当年实际决算支出为98,622万元,为预算的101.43%。
2004年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的重点专项支出完成14,458万元(不含总预备费1,200万元和专项支出2,913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社保专项支出完成3,000万元,为预算的100%;科技三项费用支出完成1,200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支出完成1,650万元,为预算的100%;教育专项支出完成1,505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农专项支出完成1,653万元,为预算的100%;水利专项支出完成950万元,为预算的100%;城市维护费3,700万元,为预算的10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支出800万元,为预算的100%。
2004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09,007万元(含上级一次性及专款补助支出),按支出科目分类统计,其中:
1、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有:基本建设支出1,890万元,全部属于上级补助增加;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完成315万元,全部属于上级补助增加;科技三项费用完成1,565万元,为预算的130.42%,主要是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增加;农业支出完成2,830万元,为预算的130.41%,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超收安排消化省扣款偿还“黑字还流”贷款;水利和气象支出完成2,790万元,为预算的221.78%,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工交和流通等部门的事业费完成1,278万元,为预算的417.65%,主要是上级追加出口贴息补助;文体广播事业费完成1,782万元,为预算的102.24%;教育支出完成15,254万元,为预算的110.70%;科学支出完成1,877万元,为预算的109.96%;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613万元,为预算的119.43%,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其他部门事业费完成8,142万元,为预算的102.24%;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完成1,388万元,为预算的102.59%;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4,108万元,为预算的135.31%,主要是加大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国防和武警总队支出完成1,184万元,为预算的163.76%,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追加解决驻军建设投入;公检法司支出完成21,336万元,为预算的114.90%,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科目调剂;城市维护费完成4,418万元,为预算的112.91%,主要是加大了城市养护投入;政策性补贴支出完成1,426万元,为预算的256.94%,主要是蓬江、江海两区上缴的2003年度和2004年度市区粮食储备费用全部在2004年支出中反映;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363万元,为预算的140.70%,主要是上级补助增加及超收安排解决“行路难”工程资金;车辆税费、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完成119万元,全部是上级补助增加;专项支出完成3,043万元,为预算的104.46%,主要是教育费附加等专款列收列支。
2、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的有:行政管理费完成13,145万元,为预算的92.39%,主要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部分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结余结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完成7,662万元,为预算的97.12%,主要是预留离退休人员费用结余;其他支出完成6,762万元,为预算的84.17%,主要是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以及按预算科目使用要求调整转列相应预算科目反映。
(三)2004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135,423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结转支出以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133,178万元。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为2,245万元,列入2005年预算安排。
三、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
从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看,财政预算总体运行平稳,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全市一般预算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我市各级狠抓收入,克服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自费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高于年初预算12%的增长目标,并且增长速度(按省统一可比口径计算)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第一季度增长14.52%,上半年增长19.24%,一至三季度增长21.31%,全年增长18.41%。
(二)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幅度连续两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按省可比口径计算为18.41%,比全省平均增长水平高出2.25个百分点。
(三)三库收入均同步增幅较大。中央库收入完成184,153万元,若剔除清还历年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及其他各类型中央库退税因素影响,则全市中央级收入增长23.4%。省级收入同比增长18.4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按省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8.41%。
(四)税收收入增幅高于非税收入增幅,拉动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收。全市市(县)库税收收入实现225,911万元,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89,408万元的78.06%,按省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16%。除屠宰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受政策影响出现减收外,其他各项税种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长。而非税收入增长仅11.22%,比税收增长低8.94个百分点。
(五)克服困难,全市实现收支平衡。由于受出口退税改革、省对市县政府债务扣款等原因影响,我市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狠抓增收节支,1—12月,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75,778万元,为年度预算408,096万元的116.58%,超过年初预算16.58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在200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受政策性及债务扣款等影响,我市财政管理压力较大,主要是出口退税全年超基数地方负担增加,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上级债务扣款使各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等等。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我们针对存在问题,加大管理力度,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加强收入监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健康增长
我市各级、各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认真测算研究财政政策调整和出口退税政策对地方财政的影响,合理安排预算,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反映情况,争取到省的支持,使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和免征农业税政策对我市财政的影响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同时,加强财税协调,落实责任制,依法严格征管;以制度完善管理,抓好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专项收入等的收缴和监管,并落实统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帐户清理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由于上下齐心、组织有力、措施到位,从而保证了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
(二)合理配置资源,支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
全市各级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落实各级党委的各项决策和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要,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倾斜,充分体现依法理财,促进发展的新思路。
坚持为民理财,科学配置资源。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支出,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教育、科技、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城市维护等方面倾斜,各项重点支出比上年均有较大增长。2004年,全市农业支出增长21.48%,科技支出增长22.56%,社会保障支出增长21.47%,卫生支出增长21.47%。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努力为群众解决“行路难、读书难、看病难、饮水难、住房难”问题,以及落实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及补偿农民征地款等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促进粮食生产;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实施财政贴息小额贷款担保;保障经费安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切实做好各项扶持经济发展资金的安排,落实市委的决策,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达4,000多万元,支持工业园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各项城建资金,保障我市“创模”工作、滨江大道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在小市区范围内调整契税收入的区域划分以及调整共享税收入基本分享比例,完善市本级与蓬江、江海两区的财政分配关系,形成合力共同招商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各市(区)进一步完善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有效促进各镇经济均衡发展。
(三)坚持制度创新,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深化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科学理财的水平。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规范公务员收入、清理银行帐户等各项改革措施取得重大进展。
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我市已全面开展部门预算改革的试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在稳步扩面的基础上,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增加预算透明度,提高科学性。市本级已将90个部门、208个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并且部门预算编制全部实现电子信息化。各市(区)去年在编制2005年部门预算时,已全部铺开部门预算编制的试点工作,试点面超过60%。
稳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市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断完善,去年已有200多个预算单位作为试点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各市(区)也加快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工作。
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我市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2004年,政府采购已扩展到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共100多个品种,全市累计采购资金预算额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32%,实际支付金额10.4亿元,节约资金1.46亿元,平均节约率达12.3%。
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各级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市84个镇(街)都已成立结算中心,将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积极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的原则,市本级选择部分科技、农业、教育、社会保障、旅游促销等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市人大组织对市发展小学进行绩效审计,为绩效评价积累了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财政分配资金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并以此作为2005年预算安排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
我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使财政监督贯穿聚财、理财等领域,促进依法行政。
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积极配合市人大,选择市教育局和市农业局作为2004年部门预算监督试点单位,实行绩效评价和全程监督。第一次实现人大与财政联网,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可随时上网查看部门预算监督试点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一步体现了人大强化对部门执行预算的监督职能,有效促进部门严格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透明度。
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一是对重大工程项目委派财务总监,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建设资金的跟踪检查。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对农业、水利等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通过完善制度,认真整改,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水利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落实加强各项非税收入的监管。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各市(区)均建立了防范金融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及相关的规定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并按照地方债务消化计划的进度要求,清偿直接显性债务。同时,加强政府性债权追收,努力消化历史债务。
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上级的要求,对我市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督促其自觉遵守行业自律,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同时,深入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会计诚信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