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我市各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增收节支工作,强化监督,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大力支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圆满完成了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江门市本级2003年预算,并于2004年3月24日向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了江门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已经编成的决算结果报告如下:
一、2003年全市财政决算
根据全市各级决算汇总反映,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3,745万元,为代编预算的103.85%,为汇总预算的104.24 %,按所得税改革口径计算,比上年增收41,208万元,增长16.32%;如剔除新纳入一般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因素,比2002年增收35,373万元,增长14.01%。2003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和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总收入为447,065万元。
2003
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12,755万元,为代编预算339,115万元的121.72%,为汇总预算363,393万元的113.58%,比上年增支48,394万元,增长13.28%。2003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上解、拨付国债转贷资金和结转支出等,全市财政总支出为441,589万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5,476万元。
二、200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根据市本级财政决算反映,2003年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5,377万元,为市人大通过预算63,233万元(按所得税改革口径计算)的103.39%,超收2,144万元,比上年增收12,457万元,增长23.54%;如剔除新纳入一般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因素,为预算的103.58%,超收2,059万元,比2002年增收6,622万元,增长12.5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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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完成49,536万元,为预算47,979万元的103.25%,按同口径计算,比2002年43,340万元增收6,196万元,增长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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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完成380万元,为预算380万元的100%,与2002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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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罚没收入完成5,117万元,为预算5,986万元的85.48%,比2002年5,999万元减收882万元,下降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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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6,486万元,为预算6,400万元的101.34%,其中新纳入一般预算反映的行政性收费完成5,836万元,为预算5,750万元的101.5%,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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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项收入完成2,665万元,为预算2,488万元的107.11%,比2002年2,370万元增收295万元,增长12.45%。其中:教育费附加收入1,725万元,比2002年增长16.95%;排污费收入940万元,比2002年增长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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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1,193万元。
2003
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98,761万元,为预算87,218万元的113.23%,超出预算11,543万元,比上年增支20,422万元,增长26.07%;如剔除新纳入一般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为预算的114.06%,比2002年增支14,606万元,增长18.62%。支出超出预算11,543万元中,一是属于省补助和结转的支出为14,70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530万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2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255万元;农业支出514万元;林业支出574万元;水利和气象支出668万元;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3,020万元;流通部门事业费889万元;文体广播事业费305万元;教育支出10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4万元;其他部门的事业费580万元;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161万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135万元;行政管理费135万元;公检法支出2,152万元;城市维护费1,370万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5万元;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30万元;专项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493万元。二是未完成预算支出3,161万元,其中:由于科目调剂转列相应科目支出2,995万元;严格控制财政支出,节减开支166万元。
如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减除上级补助款以及上年结转支出因素,即按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口径计算,决算支出应是87,052万元,为预算的99.81%,比预算少支出166万元,其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核拨经费数比预算减少136万元,包括控制单位增人增支、核拨会议费、购置性开支等;二是拨付林芝地区察隅县建设项目资金比预算减少30万元所致。
2003
年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的重点专项支出完成12,558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社保专项支出完成2,300万元,为预算的100%;科技专项支出完成2,350万元,为预算的100%;教育专项支出完成1,505万元,为预算的100%;支农专项支出完成1,653万元,为预算的100%;水利专项支出完成650万元,为预算的100%;城市维护费3,300万元,为预算的100%;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支出800万元,为预算的100%。
由于上述原因,2003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如按支出科目分类统计,大部分支出项目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初预算。超过年初预算较大的有:基本建设支出完成2,220万元,为预算的11.1倍,主要是上级增发国债补助、下达专款和一次性补助而增加支出;科技三项费用完成1,255万元,为预算的125.5%;林业支出完成982万元,为预算的211.64%;水利和气象支出完成1,451万元,为预算有157.20%;流通部门事业费完成984万元,为预算的315.90%;国防和武警总队支出完成951万元,为预算的117.99%;城市维护费完成4,240万元,为预算的121.14%,主要是争取上级专款及一次性补助而增加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完成3,877万元,为预算的162.22%,主要是预算安排和上级补助及2002年结转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保证金500万元结转2003年办理而增加支出;公检法司支出完成19,008万元,为预算的126.73%,主要是市区行政区域调整后,棠下、杜阮、荷塘三个镇公安派出所经费528万元和三镇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核拨63万元新列入市财政反映,以及从2003年7月起,省理顺和规范全省原交通监理的事业编制公安交警和高速公路交警经费供给关系3,418万元经费等上级补助支出相应在市本级反映。未能完成年初预算的项目有:行政管理费完成12,248万元,为预算的87.32%,其他支出完成6,791万元,为预算的83.94%,主要是按预算科目使用要求调整转列相应预算科目反映;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完成405万元,为预算的82.99%,主要是老区建设资金58万元改列市补助县区支出所致。
一般预算支出中,包括通过超收安排的增支项目20个共927万元,市政府已以《关于市本级一般预算超收安排的报告》(江府报[2003]139号)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当年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级税收返还款、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结余等,市本级财政总收入为127,317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加上各项上解支出、结转支出以及补助市、区支出等,市本级财政总支出为125,934万元。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后,净结余为1,383万元,用于应付下年1月份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三、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的特点和财政主要工作
从2003年预算执行结果看,财政预算总体运行平稳,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32%,比全省平均增长水平14.75%高出1.57个百分点,这是我市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首次超过全省平均增长水平。同时,从年初开始,一直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二是财政增收大头来自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契税七项收入为214,882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73.15%,增收额28,45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增收额的69.06%。三是镇级财政收入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2003年全市镇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3,196万元,比2002年增收21,718万元,增长21.43%,比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长幅度高出5.11个百分点,高于上年增长水平2.28个百分点,占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41.94%,是我市一般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的有力保障。四是非国有经济对全市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大。2003年,非国有经济提供的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的比重已达到83.29%,比2002年所占比重提高6.83个百分比点,并且增长比较快,达到26.64%,成为财源增长的重点。五是政策性的刚性增支因素较大,给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如去年中央先后出台二次调整工资政策,而我市调资所需资金基本由我市负担。
在200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为确保预算和财政工作任务的完成,重点抓了几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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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组织收入,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003
年, 围绕实现财政收入增长12%的目标,抓好统筹协调,克服“非典”疫情以及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分析处理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非典”疫情对财政收入和经济的影响,制定和落实收入的各项具体措施;二是
各级财税部门紧密配合,强化税收征管,
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做到依法征管。
2003
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目标高出4.32个百分点,比GDP增幅11.1%高出5.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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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支持防治“非典”疫情工作,加快公共卫生建设步伐。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积极筹集资金,
保证了防治“非典”疫情等重点支出需要。
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防治“非典”疫情专项经费2,335万元,
其中市本级财政直接安排了663万元。同时,抓好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非典”
减免税、费、基金政策,
全市
共减免各种税收2,61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319万元
。此外,各级
通过调整资金分配结构,
大力支持公共卫生建设,全市财政安排
公共卫生资金1.67亿元,加快建立我市疾病控制体系和医疗卫生体系,并按规定建立符合标准的发热门诊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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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2003年市本级共筹集17,784万元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北新区、滨江大道、高新区工业园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积极筹集资金,制定和实施有关贴息和补助办法,支持民营、私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扩大出口。
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据统计,全市共对16,702户家庭、49,121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筹集再就业资金5,656万元,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各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672万元,推动建立农村合作医疗;配合搞好市直国有企业改革,帮助困难企业(单位)落实离休人员生活待遇。
切实做好华侨农场改革工作。市本级地方财政筹集解决华侨农场职工一次性补缴社会养老保险和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经济补偿资金3,382万元,并跟进落实省的补助资金到位,确保我市三个华侨农场改革顺利进行。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在改革缺口资金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等情况下,
切实做到了“五取消、一改革、一种税”,全市
农民人均年负担税费由144元降为26.71元,
减负率为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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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各级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市本级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市直运用计算机手段编制部门预算。二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分批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至去年底,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直预算单位已达77个。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本级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实行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四是
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将
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行政性收费收入
纳入一般预算统一管理。
五是积极实施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
全市已有80个镇(街)成立结算中心,镇(街)实施财政信息化管理工程的比例达到94%。六是
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市区收入共同增长机制,实施了《调整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试行方案》,发挥了财政体制的调节作用,促进市区税收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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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
我市各级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使财政监督贯穿聚财、理财等领域。同时,依靠各级党委、人大并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共同参与财政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清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清查审核帐户1248个,撤并帐户156个,有力推动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是重点清理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入,对市直
广电系统、市房产局、江门日报社、殡仪馆等4个部门8个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收支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拓宽理财领域打下基础。
三是组织《会计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做假账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对市区(不含新会区)有代表性的35个纳税户进行检查,加强依法治税,有效促进财税收入任务的完成。同时,市本级继续开展部门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在组建市教育部门会计核算中心之后,新组建市政府机关财务结算中心,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四是按照《注册会计师法》的要求,对我市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开展检查,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提高,规范经济秩序。
五是进一步规范镇级财政管理,继续开展镇级财政财务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促进基层财政加强和规范管理。
在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2003年我市财政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财力差异较大;二是财政支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财政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扣款继续影响我市各级财政的运作和资金调度。这些方面已经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要花大力气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