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受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与年初计划有较大差距。同时,省财政厅对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进行了跨地区收回调整,增加安排我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以及我市内部跨县区(含市本级)调剂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需要相应调整有关收支安排。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计执行情况
1.1-11月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13亿元,同比增长7.1%,完成年初预算的86.9%。其中,税收收入29.98亿元,同比增长13.3%,完成年初预算的82.6%;非税收入19.15亿元,同比下降5.8%,完成年初预算的93.9%,非税占比39.0%。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3亿元,同比增长10.2%,完成年初预算的35.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口径)[土地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报表口径)指土地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三项收入合计。从土地收入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反映。]8.97亿元,同比增长9.0%,完成年初预算的30.2%。
2.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计划收入为53.48亿元,增长10%,财税部门将继续努力,力争完成年度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预计完成15.33亿元,比年度预算短收15.73亿元。主要是年度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全口径)[土地出让收入(全口径)指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反映的土地出让收入和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的合计。]34亿元,预计全年仅能实现16.26亿元,短收17.74亿元。剔除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后,属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三项收入短收15.85亿元。同时,彩票公益金收入预计将超收0.12亿元。
(二)省增加安排我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调整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3〕69号),省财政厅对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进行了跨地区收回调整,增加安排我市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分配如下:市本级0.5亿元,安排新三甲医院0.3亿元、市妇幼保健院0.1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0.1亿元;蓬江区0.2亿元,主要安排产业园区项目;恩平市0.3亿元,主要安排产业园区和农田整治项目(具体分配见附件1、2)。
(三)跨县(市、区)收回调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广东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管理与加快支出使用若干措施》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新增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提高债券资金支出使用效益,我市对2023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进行跨县(市、区)收回调整,收回江海区1.75亿元,调整安排市本级0.2亿元、新会区0.8亿元、恩平市0.75亿元(具体分配见附件1、2)。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记账要求更新、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标准延迟出台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清算情况等调整因素,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产生影响较大,结合我市2023年一至三季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对部分收支项目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由于预计土地出让收入短收,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减少,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需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包括:
1.收入调整计划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调减10.41亿元。包括:
(1)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调减9.13亿元。主要是根据土地收入情况预计,相应减少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规模。
(2)全市统筹发展资金上解额调减1.28亿元。考虑到今年各县(市、区)财政运行困难,今年对市级的贡献增长率不设考核目标,各自按现行税收分享体制划分收入(市级不安排超收的财力返还和奖励),按上年基数上解全市统筹发展资金,比年初预算减少1.28亿元。
2.支出调整计划
根据收入情况,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1亿元,主要是调减部分基金预算调入转列本级的支出。包括:
(1)调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亿元(加上上级追加补助3.90亿元,报表反映减少1.93亿元),主要是按以收定支原则压减各部门基本建设类和信息化建设类项目,以及部分城建交通项目等支出,如信息化建设项目1.35亿元,银湖湾滨海新区扶持、部分高速建设项目资本金补助等1亿元,城市公共设施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维护项目0.89亿元等。
(2)调减转移支付支出4.58亿元,主要是调减部分基金预算调入转列补助下级的支出,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需求压减收回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4亿元,以及其他部分暂不需支付的支出。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收入为120.05亿元,经第一次预算调整后为178.63亿元,本次调减10.41亿元,加上预算执行中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获得上级增加对我市转移支付补助3.90亿元(截至今年11月底数据,含中央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财力补助1.35亿元),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为172.12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调整计划
根据各征收部门全年预计情况,由于土地收入减少,相应调减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14.73亿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5.73亿元。其中:一是土地出让收入相关的三个科目调减15.85亿元。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13.38亿元,比年度预算28.57亿元调减15.18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预计完成0.46亿元,比年度预算1.12亿元调减0.66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完成128万元,比年度预算156万元调减28万元。二是彩票公益金收入预计完成0.50亿元,比年度预算0.38亿元调增0.12亿元。
(2)新增专项债券收入调增1亿元。主要是省增加安排我市1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上述项目增减相抵后,收入来源合计调减14.73亿元。
2.支出调整计划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73亿元。包括:
(1)调减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3亿元。
(2)调减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2亿元。其中: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5.01亿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调减2.24亿元,城建交通项目支出调减2.32亿元(如城建交通预留资金0.66亿元,会港大道建设工程0.68亿元,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4亿元,公路项目市本级投资补助0.25亿元等);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调减0.7亿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三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减0.01亿元;四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0.7亿元。上述四项增减相抵后调减5.02亿元。
(3)调减转移支付支出1亿元,主要是建设类补助支出。
(4)调增专项债券转贷支出0.3亿元。
(5)彩票公益金超收0.12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总收支为198.17亿元,经第一次预算调整后为273.65亿元,本次调减14.73亿元,2023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为258.92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调整
1.收入方面
2023年全市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年初预算收入143.66亿元,本次调增5.95亿元,调整后预算收入149.61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8.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40.50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收入63.7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7.33亿元(详见附件5)。
2.支出方面
2023年全市四项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总支出133.94亿元,本次调增4.62亿元,调整后预算总支出138.5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1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39.6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57.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5.87亿元(详见附件5)。
专此报告,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 2023年江门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调整分配情况表
2. 2023年江门市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安排项目情况表
3.2023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3-1.2023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4.2023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4-1.2023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明细表
4-2.2023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5.江门市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5-1.江门市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报表
6.2023年末江门市政府债务限额预测数
7.2023年末江门市政府债务余额预测数
8.江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存续期内还本付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