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反复、落实各项减税降费以及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多重因素影响,市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出现下滑,预计全年收入完成情况与年初计划有较大差距,需要相应调整有关收支安排。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第四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1-11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8亿元,减收5.98亿元,可比口径下降4.6%,自然口径下降11.5%。其中:税收收入25.56亿元,可比下降12.0%;非税收入20.32亿元,增长21.3%。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7.4亿元,可比口径下降8.0%,自然口径下降16.0%,比年初预算短收11.83亿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市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复杂严峻财政收支形势,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今年市本级第一批盘活存量压减支出共落实压减和冻结资金14.56亿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7.14亿元),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安排了1.5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以及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其余资金均未安排新增支出,用于支持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根据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需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包括:
1.收入调整计划。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11.83亿元,按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下降8.0%计,比年初预算收入减少11.83亿元,主要是税收收入减收。
(2)与税收增长相关的财力结算收入调减1.83亿元,结合我市财政体制和今年各县(市、区)收入情况,与税收收入增速相关的各县(市、区)上缴财力相应减少,其中,全市统筹发展资金统筹额比年初预算减少1.28亿元;滨江新区上解减少0.45亿元,潭江水保护专项上解资金减少0.1亿元。
(3)基金预算调入资金调减9.70亿元,结合土地收入情况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支出相应减少。
同时,今年收到中央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对我市本级的财力补助2.03亿元(另有1.95亿元纳入2023年财力);以及结合2021年财政决算资金结转情况,上年结转收入调增4.31亿元。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后,收入来源短收17.02亿元。
2.支出调整计划。
根据上述收入情况,相应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2亿元。包括:一是压减支出以及通过收回预计今年可不支出项目资金6.5亿元,其中第一批压减一般性支出已落实1.55亿元,其余4.95亿元通过年终收回不支出的项目及结余结转资金落实;二是债务还本支出调减0.82亿元,主要是统筹再融资债券额度,减少市本级资金安排;三是基金预算调入的转列支出调减9.70亿元。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总收入为131.14亿元,经第三次预算调整后为162.24亿元。本次调减17.02亿元,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为145.22亿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
(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1-11月,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1亿元,同比下降8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3亿元。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5.31亿元,比年初预算短收28.71亿元。
(二)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建议
1.收入调整事项。
根据各征收部门全年预计情况,需要调整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8.71亿元。其中: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预计完成23.33亿元,比年度预算50.66亿元调减27.33亿元,主要是市本级和蓬江区、江海区出让的土地收入预计都大幅减少;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预计完成0.3 亿元,比年度预算1.72亿元调减1.42亿元;三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22年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计收入1.05亿元,比年度预算1.21亿元调减0.16亿元;四是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0.2亿元,主要是各相关单位缴回使用专项债券的利息收入。
(2)各县(市、区)土地收入相关体制性上解资金调减19.7亿元。根据我市财政体制土地收入划分和重大项目重大平台资金统筹机制,各县(市、区)土地收入短收造成上解收入减少。
同时,结合2021年财政决算结转收入调增0.81亿元,以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23亿元,增加项与减少项相抵后,收入来源合计调减46.37亿元。
2.支出调整计划。
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具体项目调整情况见附件),包括:一是调减基金预算支出16.1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14.8亿元,主要是结合盘活存量落实2.2亿元城市建设资金,以及压减了部分城市建设项目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调减0.87亿元。二是减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三是减少补助下级支出18亿元,主要是根据财政体制未能落实上解收入的,相应减少安排补助性支出,并通过支出结构安排部分补助资金,支持县(市、区)缓解财政运行困难和收支平衡,相应抵减下划债务。四是减少债务还本支出2.55亿元,主要是统筹再融资债券额度,可减少市本级资金安排。
3.总收支调整计划。
202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支为98.88亿元,因新增债券额度增加,第三次预算调整后为284.86亿元,本次调减46.37亿元,2022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支调整为238.49亿元,收支平衡。
三、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国家和省推出系列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费率暂缓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等政策性调整,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造成影响较大,需对部分收支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收入方面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总收入389.31亿元,本次调增48.27亿元,调整后预算总收入437.5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4.7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6.4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0.2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49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8.55亿元。
(二)支出方面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年初预算总支出382.02亿元,本次调增27.61亿元,调整后预算总支出409.6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9.7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50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6.81亿元,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3.0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9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6.05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52亿元。调整后,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期结余27.9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2.77亿元。
现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规定上报,请予审查。
附件: 1.江门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1-1.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明细表
1-2.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2.江门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
2-1.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明细表
2-2.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2-3.2022年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交通项目支出表
2-4.2022年城市公共设施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维护项目支出表
3.江门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草案
3-1.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