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由于省下达我市2022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亿元和跨区域调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亿元,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第三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在下达我市2022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0亿元、第2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8亿元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2〕7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调整2022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22〕69号)文件精神,追加下达我市2022年第3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额度6亿元和跨区域调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亿元(详见附表一)。结合政府债务风险情况、项目成熟度和重大平台重点项目建设需求,计划全部转贷给各县(市、区),其中:蓬江区1.5亿元、江海区1.5亿元、新会区2亿元、台山市0.5亿元、开平市0.6亿元、鹤山市1.4亿元和恩平市0.5亿元。专项债券主要用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要求项目收益可覆盖融资成本。
二、预算调整事项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上述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调增8亿元,全部为转移支付支出。调整后,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由第二次预算调整276.86亿元调整为284.86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二)。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2年江门市第3批新增债券及跨区域调整债券额度分配计划表
2.2022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