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省下达我市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和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债〔2021〕23号),下达我市2021年第1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61.00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其中:资本金债券额度16.00亿元),计划分配方案:市本级6.75亿元(其中含资本金5.75亿元)、蓬江区10.00亿元、江海区4.50亿元、新会区11.75亿元(其中含资本金4.25亿元)、台山市13.50亿元(其中含资本金6.00亿元)、开平市5.00亿元、鹤山市7.50亿元和恩平市2.00亿元(详见附表1)。其中,市本级安排项目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详见附表2)。
二、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债〔2021〕14号),下达我市2021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86.488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0680亿元、专项债券55.4209亿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计划分配方案:市本级37.297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6157亿元、专项债券27.6822亿元)、蓬江区4.83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765亿元、专项债券0.1564亿元)、江海区4.57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754亿元、专项债券3.70亿元)、新会区19.2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8243亿元、专项债券8.4168亿元)、台山市5.052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2830亿元、专项债券4.7690亿元)、开平市6.693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942亿元、专项债券5.2991亿元)、鹤山市6.483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2336亿元、专项债券3.2498亿元)和恩平市2.31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1653亿元、专项债券2.1476亿元)(详见附表3)。
由于2021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已按预计数编列再融资债券预算32.20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5193亿元、专项债券25.6822亿元),根据省下达额度需增加再融资债券54.287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4.5487亿元,专项债券29.7387亿元),相应调增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规模。
三、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和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管理。根据上述情况,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额相应由年初预算130.7437亿元调整为 155.2924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额相应由年初预算122.8461亿元调整为 213.5848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5)。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1年江门市第1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计划表
2.2021年江门市本级第1批新增债券项目情况表
3.2021年江门市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计划表
4.2021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5.2021年江门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