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省再次下达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和下达再融资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再次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再次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债〔2020〕17号)精神, 在提前下达2020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1.80亿元(分配方案已列入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再次下达我市2020年第二批新增债券额度22.50亿元(其中含市本级资本金1.20亿元,台山市资本金1.80亿元),计划分配方案:市本级1.80亿元(其中资本金1.20亿元)、蓬江区6.80亿元、江海区2.70亿元、新会区1.90亿元、台山市3.60亿元(其中资本金1.80亿元)、开平市2.00亿元、鹤山市2.80亿元和恩平市0.90亿元(详见附件1)。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二、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预〔2020〕14号)精神,下达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22.7829亿元,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及各市(区)上报需求,市本级和各市区再融资债券额度为:市本级1.3726亿元、蓬江区0.0188亿元、新会区12.5589亿元、台山市1.5882亿元、开平市0.4253亿元、鹤山市1.7607亿元和恩平市5.0584亿元(详见附件2)。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同时,由于2020年市本级综合预算已按年初预计数编列再融资债券预算1.5202亿元,比省核定市本级实际需承担还本金额和本次下达额度1.3726亿元多0.1476亿元,相应调减市本级债务还本支出0.1476亿元。
根据上述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和再融资债券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103.32亿元调整为124.58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3)。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97.18亿元调整为119.68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1.2020年江门市第二批新增债券分配计划表
2.2020年江门市再融资债券额度分地区情况表
3.2020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20年江门市本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