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以来,由于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2019年预算第一次调整事项
(一)省追加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19〕1号)精神, 在提前下达2019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转贷资金25亿元(分配方案已列入年初预算)的基础上,追加我市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转贷资金19.03亿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08亿元,其他专项债券14.95亿元),全部转贷给各市区,计划分配方案:蓬江区2.55亿元、新会区1.00亿元、台山市8.00亿元、开平市3.70亿元、鹤山市2.83亿元、恩平市0.95亿元(详见附表1)。根据《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要求,上述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支管理。
(二)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粤财预〔2019〕39号)精神,下达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12.15亿元,用于偿还2019年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政府债券到期情况及各市(区)上报需求,分配计划为:市本级3.21亿元、蓬江区2.48亿元、新会区3.94亿元、开平0.65亿元、鹤山0.68亿元、恩平1.20亿元(详见附表2)。我市2019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类型均为一般债券,根据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上述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列入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管理。
由于市本级年初预算按稳妥原则编制,已安排从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以优先确保按期还本付息。本次省下达市本级再融资债券3.21亿元,可用于偿还市本级2019年到期的部分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相应腾出资金3.21亿元减少从基金预算调入资金,用于解决年初预算安排不足项目和今年以来新增的重点项目需求,计划安排: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助资金1亿元(含农村“四好”公路建设补助0.53亿元),银洲湖高速资本金补助0.5亿元,落实省土地复垦等要求增加安排土地收储资金1.71亿元(详见附表5)。
根据上述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和再融资债券情况,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99.03亿元调整为107.97亿元,收支平衡。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应由年初预算102.79亿元调整为121.82亿元,收支平衡。
二、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粤财债[2019]1号)精神,由于省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债券额度,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相应由541.76亿元调整为585.79亿元。2019年安排市本级新增债券额度3.6亿元,2019年市本级债务限额相应由207.60亿元调整为211.20亿元。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券的2019年到期本金,不增加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018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441.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9.41亿元,专项债务172.16亿元。在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的基础上,加上2019年发行的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同时部分政府债务到期还本使余额减少,预计2019年底全市债务余额不超过484.09亿元, 其中一般债务267.89亿元,专项债务216.19亿元,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均在控制限额以内。
2018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为 134.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61亿元,专项债务59.87亿元。预计2019年底,市本级债务余额为 137.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25亿元,专项债务63.47亿元,控制在限额以内。
上述情况,现根据《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上报,请予审查批准。
附表:1.2019年江门市第二批新增债券分配计划表
2.2019年江门市再融资债券额度分地区情况表
3.2019年江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表
4.2019年江门市本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表(总表)
5.2019年市本级再融资债券腾出资金安排项目情况表
2019年江门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报告附表1-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