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的通知
江财行〔2018〕44号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8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的通知》(粤财教〔2018〕104号)精神,经商市委组织部,现将2018年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人才发展)资金安排给你们(具体单位、金额及科目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8年度“转移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体制补助收入(1100201)”科目,支出列“20699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功能科目,其中: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项目名称列“省重点人才工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省内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开展科研活动等。请各市(区)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镇、街)。各市(区)、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应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市(区)、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8年省“扬帆计划”部分人选项目资金分配方案表(总表)
2.扬帆计划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合格人员名册
3.博士后扶持项目明细表
4.其他扶持项目明细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组织部。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