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江财教〔2018〕28号
江门市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8〕108号)的精神,现省下达我市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25万元。此项资金列入2018年度“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第一批)安排明细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