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的通知
江财教〔2018〕9号
根据《关于安排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8〕26号)文件,现安排你校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共144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8年度“2050205高等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粤财教〔2017〕235号)要求使用资金,科学合理确定项目计划及绩效目标,在资金下达30日内将具体项目安排计划以适当方式公示,并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二、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教育局、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 | ||||||
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 | ||||||
单位:元 | ||||||
单位名称 | 单位编码 | 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 | 金额 | 备注 |
合计 | 1,440,000 | |||||
江门市小计 | 613 | 1,440,000 | ||||
江门市本级 | 613001 | 财政部提前下达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 | 2018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提前下达资金(五邑大学) | 2050205高等教育 | 1,4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