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江财行〔2018〕26号
各市(区)司法局、财政局:
为规范和完善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政法〔2017〕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