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18〕13号
各市(区)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
江财综〔2018〕13号
各市(区)财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现将《转发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