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17〕143号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通知》(粤财社〔2017〕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地税局、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江财社〔2017〕143号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通知》(粤财社〔2017〕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门市地税局、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