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工〔2017〕55号
各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部门:
现将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粤财工〔2017〕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请于5月22日前将经审核同意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
联系人:彭胜荣,联系电话:3501767
电子邮箱:jmgmk@163.com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