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农〔2017〕8号
各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农〔2016〕19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印发
江财农〔2017〕8号
各市(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农〔2016〕199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