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社〔2016〕10
0号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财社〔2016〕9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
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