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综〔2019〕24号
各市(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9〕2号)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印发
粤财规[201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