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采购〔2024〕5号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金融机构,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金融服务中心”)扶小助微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 号)有关规定,结合《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通知》(江财采购〔2021〕9号)要求及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现将推广应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中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服务中心介绍
金融服务中心是省统一规划建设,为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全流程线上办理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投标和履约)等业务的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可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全流程线上办理,简化了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流程,降低融资资质条件,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等问题。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可实现电子保函业务申请、开立、缴费、下载、核验、索赔等全业务功能线上操作,极大程度节省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和跑办成本。金融服务中心自2021年1月上线并在全省范围应用至今,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通过该中心累计融资约100笔,累计融资额超1亿元,履约保函近10笔,履约替代保证金约7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现金流压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融信难,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成效。
二、金融服务业务介绍
(一)合同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我市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向入驻金融服务中心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一种信用类融资模式。
(二)电子履约保函
电子履约保函是指由入驻金融服务中心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银行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为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电子保证担保凭证,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我市自2022年1月起已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
三、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银企自愿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金融服务中心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进行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但不得参与具体操作活动。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电子保函服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选择上述两种金融服务形式并自由选择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
(二)市场主导、风险自担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或电子保函业务。银企双方自行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及电子保函的业务风险,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多方参与,加强配合
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为系统工程,涉及采购单位、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等,各方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努力建立和维护各参与方之间的信任关系,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合作的顺畅。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供应商通过金融服务中心参与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加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策宣传力度,扩大金融服务中心的知晓度,让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定期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服务、融资服务配合情况,以及对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行为通报,为支持金融服务中心服务营造有利环境。
(二)各采购单位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不得干预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无故不得拖延支付合同资金,要配合金融机构锁定融资回款账户信息,不得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的其他账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等其他保证金缴纳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履约保函。
(三)采购代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工作,在供应商领购采购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主动宣传介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不得干预供应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在采购文件中列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指引条款,明确告知供应商在相关环节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
五、其他
(一)金融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查阅网址:
1.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article/bzsc/1376503900559118336);
2.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服务操作手册(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article/bzsc/1659007716838084608)。
3.广东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服务操作手册(采购人版)(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article/bzsc/1659080398308904960)
(二)金融服务中心技术支持/业务专线电话:020-88696555)
江门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