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会〔2023〕9号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积极推进我市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粤财会〔2023〕6号)工作要求,现将《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
2.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 作任务清单
3.已入账市政基础设施明细情况一览表
4.《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粤财会〔2023〕6号)
5.《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 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公安局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8日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施海平,350162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及电话:屈明欣,3831942;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及电话:曾家鹏,383561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及电话:周嘉琪,3279643;
市公安局联系人及电话:朱若琳,3260959;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梁丽琨,38589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印发